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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the ‘American Visa’ Category

曾经获得过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F(留学生类)、J(交流访问学者类)或H(短期工作人员类)签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签证时如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提供此项服务的中信银行分支机构:

上次获签的签证仍有效或失效日期未超过12个月。
申请人此次必须在上次获发签证的美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且此次申请的签证类别必须与上次相同。唯一的例外是曾经在美国驻中国其它领事馆(上海, 广州, 成都或沈阳) 获得过F(留学生类签证)、J(交流访问学者类签证)或H1B(短期工作签证)的申请人可以在北京使用代传递免面谈服务申请与上次相同类型的签证。
申请人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赴美旅行。申请人如持台湾护照、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则不能使用此项代传递免面谈服务。
上一次签证申请被要求进行额外行政审理的申请人及以前获发的任何签证在注释栏内印有“clearance received”字样及日期的申请人必须预约面谈时间并亲自到使馆接受面谈。这些申请人不能使用代传递免面谈服务,他们如使用此服务将导致签证申请审理时间的延迟。  

某些签证类别的申请人还有下列具体限制:

再次申请F、J以及H类签证的申请人此次返回的学校、研究院或工作单位必须与上次申请时相同。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持有人此次赴美所从事研究的项目应和上次申请时相同, 且项目编号与上次签证上的一致。
欲返回美国学校继续学业的学生签证申请人在递交免面谈申请时必须提供学校的官方成绩单。 
申请商务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免面谈申请时如能提供美方邀请信、访美日程安排及个人简历将对申请有所帮助。
持因公普通护照的申请人也可以使用免面谈代传递签证申请服务。此类申请人可向当地外事办公室咨询有关外交部代传递免面谈申请服务的具体要求。

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时间内亲自或委派代表前往中信银行递交所需签证申请材料,其中包括含有申请人上次获发的美国签证原件的护照。
大多数中信银行分支行收取人民币200元代理手续费,但也有个别地点收费略高。如欲了解更多有关通过本地中信银行递交代传递免面谈签证申请的信息,请访问中信银行的网站或到附近的中信银行咨询。
请注意:
已经在使馆提供过全部十指指纹的续签申请人,无需再来使馆提供指纹。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申请人可以不用再次提供指纹:

申请人已经于2007年11月15日当日或之后来美国使馆提供过指纹;
申请人提供了全部十个手指的指纹(见下图);
申请人要申请同种类型的签证。

 
没有符合以上标准的申请人必须来使馆提供指纹。申请人必须携带中信银行发给的收据方能进入签证大厅,但无需接受面谈。使用免面谈续签服务并不能保证您获得签证。不完整或不准确的签证申请将被退回中信银行。我们将要求这些申请人亲自到使领馆接受面谈。
 
 

Source: http://chinese.usembassy-china.org.cn/aga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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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簽證和交流訪客簽證有什麽基本要求?
你必須説服簽證領事官你是一位真誠的學生/交流訪客,你在外居留的地方是你不願意放棄的,而且在你學習項目結束後,會離開美國。在申請簽證時,你可以提供你家庭的社會聯繋及經濟情況,比如職業證明,房產證明,儲蓄證明,和曾經獲批的美國簽證。
我什麽時候可以申請?
F 和 M 類別的簽證不能在報到日期(I-20表格上)120天以前批發。美領館不能批發F-1 或 M-1簽證,如果你提示的報到日期(I-20表格上)已過期或你不能準時赴美報到。J 類別的簽證可以在 DS-2019 表格上的項目顯示日期前批發。
我什麽時候可以入境美國?
美國國土安全局規定所有持有F,M,或J非移民簽證者只可以在項目開課日期早30天內進入美國。開課日期是列出在你的I-20表或DS-2019表。你如果比開學日期早30天入境美國,你有遭受拒絕入境的可能性。請在計劃赴美旅行時,特別考慮此日期。
如果我是持有學生/交流訪客簽證的返校生,在我離美渡假後,再次入美返校時需要什麽證件?
再次入美返校的學生/交流訪客必須在入美國境內時出示有效護照,有效學生/交流訪客簽證,和正確簽註有效的I-20/DS-2019。有效學生/交流訪客簽證是可以蓋在一本舊的或己過期的護照上。
如果我在美國轉換大學(或轉換學校),我目前的學生簽證還有效嗎?
要在轉換兩個學校之間的時間不超過五個月,新的學校發給你有效的 I-20 ,你原來的學生簽證(即使用舊的校名)依然有效。你不需要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重新辦理新的學生簽證。如果轉換兩個學校之間的時間超過五個月,請擊此處查詢有關你簽證有效期的重要信息。
如果我的簽證在美國讀書時失效了,我需要離開嗎?
即使你的簽證已失效,只要你在I-20/DS-2019有效期内一直維持全日制學生/交流訪客的身份,你可以繼續留在美國。在出境後需要再次入境美國時就需要申請且獲批另一個有效的F-1、J-1或M-1簽證。
我如何轉移我的有效學生/交流訪客簽證到我的新護照?
你不需要把已失效的護照或將失效的護照上的有效學生/交流訪客簽證替換轉移。在下次入境美國時,你需要攜帶兩本同國籍的護照,(一本有效護照,一本附有有效學生/交流訪客簽證的舊護照)和有效的I-20/DS-2019。如果你不方便擕帶兩本護照旅遊,你可以用你的新護照申請一個新的學生/交流訪客簽證。請注意這將是一份新申請手續,所以必須繳付手續費。同時,在舊護照裏的簽證會被取消。美國簽證規則不允許轉移簽證。學生/交流訪客在申請一個新的簽證時必須提供有效的I-20/DS-2019,而且提交在美全日制學生/交流訪客身份證明。
我能就讀美國公立學校嗎?
你就讀公立高中(九至十二班)學習時間不能超過十二個月,而且你必須提出證明支付全部的公立高中教育費用。學生簽證是不會發給去美國就讀公立小學(K至八班)或公立成人教育課程的學生。請擊此處,查明有關學生簽證。
為什麽我的學生簽證申請必須經過另加的行政處理?
赴美學習/從事高科技的學者可能需要二至四個星期的時間辦理簽證手續。因此我們極力建議學習/從事高科技學科的人士提早申請F, M 或 J 簽證。
如果我停學離開美國會怎樣?
F-1或 M-1學生如果不是因爲與課程有相關而停學離開美國五個月或超過五個月,他們可能會喪失F-1或M-1的身份。因此,任何F-1或M-1的學生,如果不是因爲與課程有相關而停學離開美國五個月或超過五個月,必須按照上述的方法申請一個新的F-1或M-1簽證。另一方面,F-1或M-1學生如果因爲是與課程有相關(例如: 考古學, 研究,等)而離開美國超過五個月,就不需要申請新的簽證。F-1 或 M-1學生如果離開美國不超過五個月, 是不需要申請一個新的F-1或 M-1簽證。
The consular officer told me that my visa application requires additional 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 because I work or study in a high technology field. Why?
某些簽證申請者所學習或研究項目含有高度機密的科學與科技領域,也需要華盛頓政府部門的批准。自1998年,批准程序是爲了防止非法轉移科技。一旦批准程序完成並可以批發簽證,申請者可以入境美國。
美國國務院和美國國土安全部在近幾年内已經在與科技有關的簽證案件批准程序上,從事多方面的改進。增添工作人員,投資電腦系統,及增進各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處理時間上已明顯縮短。雖然批准案件時間因人而異,多數案件只需要二至四周。美國國務院近來也延伸了這類批准程序的有效期,減少申請人需要辦理此程序的次數。詳細資料請察看: http://www.state.gov/r/pa/prs/ps/2005/42212.htm
我們接到發證通知後,會立刻給你電話。 請了解處理批准程序的等待時閒是爲了保障美國整體安全,包括外國訪客。
請擊此處,查明有關學生簽證(F-1及M-1),請擊此處,查明有關交流訪問簽證(J-1)。
請擊此處,返回申請表格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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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歡迎外國公民赴美讀書學習。大部分非美國公民在美讀書學習是要申請學生簽證(F-1),但是其他簽證類別也合適此目的。以下資料簡單解釋不同學習研究簽證類別。
學生簽證(F-1)是赴美國讀書最普通的簽證類別。此簽證是專為去官方認可的美國專科學院或大學就學申請人設立。如果你在美國學習的課程每週超過十八小時,你就需要一份學生簽證,F1或M1。
學生簽證(M-1)是專為赴美參與非學術性的或職業性的學習或培訓。
交流訪客簽證(J-1)是專為赴美參與教育交流訪問申請人設立的。J簽證是為教育和文化交流項目專用。此交流訪客項目由教育文化部的文化交流處協調選派管理執行。請擊此處,查明詳情。在你前來美領館申請J1交流訪客簽證之前,必須符合指定贊助單位所批准交流訪客項目的要求並獲取錄。如果你已被錄為該交流項目參與者,贊助單位將提供申請J1簽證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
申請學生簽證(F/J/M)時務必參考以下附加必要步驟:

請按照所有簽證申請步驟,請擊此處,查明更多信息。
 
另加填寫DS-158表格。
 
與美國的學校查明確認你的資料已輸入學生和交流訪客資料系統(SEVIS系統)。請擊此處,察看SEVIS系統。
 
交SEVIS 費(如必要),所有新的學生和交流訪客申請人士,如果其I-20 或 DS-2019 表格是在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或以後發出的,除了正常的申請手續費外,必須另繳100美元。請擊此處,察看有關SEVIS費的資料。
 
所有學生簽證(F-1,F-2,M-1,M-2)和交流訪客簽證(J-1,J-2)申請人都不需要預約,你可以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任何美領館工作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時三十分親自到美領館申請即可。
 
面談時,除了正常簽證所需文件之外,還要帶以下必要的文件:DS-158,I-20或DS-2019表格,和SEVIS交費收據,如必要。請查明你I-20或DS-2019表格上的資料是否正確。請擊此處查詢有關你 I-20 或 DS-2019 表格上提供的資料準確性。
 
帶備輔助文件:
 

可靠的財務信件證明你有足夠經費負擔第一年在美學習的費用,而且你能容易地取得足夠經費負擔在美國時的所有費用。建議的文件有:證明你和你的擔保人關係(你的出生證明),擔保人最近的稅單,銀行儲蓄薄,和定期存款證明。(注意:M-1簽證申請人必須提供財務證明有足夠經費負擔在美學習的全部學費和生活費用。)
 
學術上的文件包括:學校的成績表,公開考試成績表(HKCEE和A-levels),標準測驗成績(SAT,TOEFL等),和畢業證書。再次返校學生應該帶他在美學校的成績表。

如果你是原學生停學五個月以上,請擊此處有關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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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移民簽證

我應怎樣申請簽證?
步驟一:請到大新銀行繳付手續申請費港幣800元。此費不可退還。請與當地的大新銀行查詢收費地點。有關大新銀行的地址和電話,請擊此處。
步驟二:填寫電子申請表,請擊此處。只接受填寫電子申請表的申請,其他表格的申請不會被接受。(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男士,年齡介乎16至45歲者,必須加填DS-157表格,請擊此處。所有申請留學簽證人士必須加填DS-158表格,請擊此處。Applicants who are required to complete these forms but who fail to do so will not be allowed to see a Consular Officer and will be asked to make another appointment after they have completed the required forms.)
步驟三:貼一張最近六個月內的相片在電子申請表。相片規格要求嚴格,請擊此處。
步驟四: 準備以下文件:(1)填妥的電子申請表﹑(2)銀行收據﹑(3)護照(護照有效期必須超過旅美日期六個月)﹑(4)美國簽證(如果你曾經獲得美國簽證,不論是否還有效,請一同遞交)和(5)預約確認書(請看以下步驟)。在某些情況下,申請人可以用有效期少於六個月的護照申請簽證。例如持有香港特區護照和BNO 護照的申請人,如果他們的護照有效期剩下不足六個月仍可以申請簽證。
步驟五:
預約,請擊此處。每一位申請人必須只預約一次。電腦不能接受多次預約。或,如透過電話查詢中心安排面談預約,請擊此處。
緊急約談,請擊此處。
某些申請人士不需要預約,請擊此處。
步驟六:準時在預約時間來美國領事館辦理手續。爲了保安理由,所有進入美國領事館的人士和攜帶内進的物品都要經過搜查。武器或任何可用作武器的物件,所有的電子裝置,任何的液體和/或易燃物品 (包括香煙打火機和火柴)都不能攜帶進入領事館内, 請將這些物品留在家中。手提電話可以在檢查後放在入口處代管,但不能攜帶内進。正常情況,只允許申請人本人進入領事館面談。只有父母或監護人可以陪同17歲以下未成年子女面談。
所有居住於香港或澳門未滿14歲子女,而且從未被拒絕過美國簽證,可以使用“投遞方式” 遞交填完的電子申請表不需要親自到美國領事館辦理手續,但是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提供關係證明書 (原版的出生證明書或法院文件等),以便證明身份和關係。請擊此處查詢詳情。
所有居住於香港或澳門80歲,或80歲以上的申請人,而且從未被拒絕過美國簽證,才可使用“投遞方式” 遞交填完的電子申請表,而且免面談。請擊此處查詢詳情。
步驟七:無論是否批獲簽證,在面談結束後﹐多數的申請人立刻知道結果。成功的申請人必須到香港郵政(位於非移民簽證處大堂)辦理郵遞付費手續。簽證簽發後,所有的簽證將由香港郵政局郵寄給申請人。郵寄時間需要三至四個工作天。請注意:除了人道或醫療的少數緊急個案,簽證不會在面談當日寄回給申請人。凡是郵遞於香港地址的手續費是港幣25元,而郵遞到澳門地址的手續費是港幣65元。該費用是以每個申請人做單一計算,該費用必須以現金付款。請擊此處查詢郵遞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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